关于组织2018年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
中🦵🫴🏻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
各系、处、室: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》(内人社发〔2018〕24号)、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印发赤峰市2018年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》(赤人社办发〔2018〕133号)文件精神,现将杏悦2018年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 一💂♀️、中🧘🏻♀️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🐳、考核认定日程安排 1🅾️💃🏿、10月29日,组织申报材料 各部门于11月1日汇总报送《中🧑🦼🔼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花名表(评审中初级资格使用)》、《中🦦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备案花名表(初定人员使用)》,并到人事处(科技楼702室)领取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》。 2、11月10日👨👦👦,各部门统一报送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🥷🏼、考核认定材料👽。 (1)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📛、考核认定材料(含业绩成果材料)及相关证明原件必须于11月10日全部上交。 (2)参加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报送材料必须按照《赤峰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材料规范》要求装订成册🤶🏽。 3、11月15日,复核材料。 人事处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👝,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职称评审材料、考核认定材料进行复核。 4、11月15日—11月31日,中🏛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;评审工作结束后对通过人员的送审表、花名册及时进行公示。 5🔄、12月8日,将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报送至市人社局进行备案。 二、有关要求 1.因中👨🏼🦰、初级职称评审、考核认定工作涉及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,请各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,在本部门及时传达布置此项工作👩🦰,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做好相应工作👨🏿🏫🧑🏻🦱,过期不予办理。 2.《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》(内人社发〔2018〕24号)及《关于印发赤峰市2018年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》(赤人社办发〔2018〕133号)可登录(http://cf.nm12333.cn/)→“人才队伍建设”→“专业技术人员”查询(或登录杏悦网站→人事处→“政策制度”查询)。 3.根据2018年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培训会议精神,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》(内人社发〔2018〕24号)🍩、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印发赤峰市2018年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》(赤人社办发〔2018〕133号)中已经明确的改革内容按新的政策执行,尚未明确的改革内容,中、初级职称各系列评审仍按原评审条件执行。 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,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,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🥁,经考核合格✍️,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👩🏻🎤,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,不需要进行评审(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除外)🧛。其中大学专科毕业、工作满3年的可认定助理级👰🏼♀️😼;大学本科毕业、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👨🦯;硕士研究生毕业🌷😺、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;博士研究生毕业,可直接认定中级。教师系列的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需提供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。 咨询电话:5890352 5890351 附件👩🏻🎨: 1、《中🪆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花名表(评审人员使用)》 2、《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备案花名表(初定人员使用)》 3🫴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🧎🏻♂️、考核认定所用表格 杏悦 -(杏悦智享科技,精彩纷呈) 2018年10月29日 |